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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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临夏回族自治州位于黄河上游,甘肃省中部西南面,东临洮河与定西地区相望,西倚巍峨雄壮的积石山与青海省毗邻,南靠奇峻翠秀的太子山与甘南藏族自治州搭界,北濒湟水与兰州市接壤,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。临夏自治州大部分地区属温带半干旱气候,西南部山区高寒阴湿,东北部干旱,河谷平川温和。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四季分明,气候适宜。年平均气温6.3℃,最高气温32.5℃,最低气温零下27.8℃,年平均降雨量537毫米,蒸发量1198至1745毫米,日照时数2572.3小时,无霜期137天。临夏历史悠久。是远古人类生息繁衍地之一。五千年前就有先民居住生活。两千年前秦汉王朝就设县、置州、建郡,古称抱罕,后改导河、河州,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,,古丝绸之路南道之要冲唐番古道之重镇,茶马互市之中心,是明代著名的四大茶马司之一,有“河湟雄镇”之称。临夏内山谷多,平地少,地势西南高,东北低,由西南向东北递降,呈倾斜盆地状态,平均海拔2000米。临夏民族文化和民俗风情独特,古迹名胜和人文景观众多,旅游资源得天独厚。以“马家窑文化”为代表的各类文化遗产星罗棋布,“半山文化”、“齐家文化”因最早在临夏发现而命名。中国历史博物馆里珍藏的国宝“彩陶王”也出土于临夏,故河州又有中国“彩陶之乡”的美誉。驰名中外的炳灵寺石窟是沿古丝绸之路寻胜访古的旅游热点之一。碧波万顷,灿若明珠的刘家峡水库是西北内陆最大的水库,素有“高峡平湖”之称。